根据《房屋质量检测规程》规定,一般出现以下八种情况需要对房屋进行检测:房屋因使用不当、老化等原因,出现明显损伤、变形或其他功能退化;处于安全使用要求,普安专业房屋质量检测需要了解房屋的结构现状和安全性;外部作用的影响使房屋产生损伤(相邻工程施工:深基坑开挖);房屋拟改变使用用途、房屋质量检测价格使用条件或使用要求;房屋拟进行修缮、改建(包括不限于加层、插层等)、整体迁移等;对房屋质量状况有异议;出于建筑保护要求,需要了解房屋的工作现状和目标使用期内的可靠性;房屋超过设计使用的年限;
建设工程案件由于其具有的专业性、复杂性,争议事实的认定往往依赖于司法鉴定。但在立法层面,普安专业房屋质量检测尚未针对建设工程的司法鉴定作出统一的规范性标准,实务中对鉴定性质的认识亦常存在偏差。这一方面导致部分案件审理机关以及诉讼参加人产生诸如“鉴定的归鉴定,法律的归法律”此类的误解;另一方面,房屋质量检测价格也造成即使足够重视鉴定,亦缺乏参与的方法和指引,无所作为。本文基于上述问题,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性质出发,立足现行法律规范,简要论述该类鉴定的具体审查方法,以期为实务中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较为系统的路径。
建国初期,我国基本上没有什么现代的检测手段。直到六十年代中期才开始进行混凝土强度的非破损检测方法的研究。七十年代中期,原国家建委把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技术列入了建筑科学研究发展计划,普安房屋质量检测组织力量进行攻关。到八十年代中期,第一本全国性检测规程《回弹法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23-85)问世。此后,房屋质量检测价格关于混凝土强度及缺陷的检测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持续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关于混凝土强度的检测已有回弹法、超声法、钻芯法、拔出法和灌入法等,以及由上述基本方法组合而成的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回弹综合法等。
建筑物使用历史调查是调查建筑物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材料强度是否符合要求,砌体的高厚比能否达到要求,承载力有无达到使用要求等,这需要房屋安全鉴定员通过检测验算手段获取;另一方面,普安房屋质量检测价格建筑物结构体系、构造措施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本身存在的损坏、变形,需要通过现场检查和测量取得,房屋质量检测价格调查项目可根据房屋安全鉴定目的定制,关键是采用何种检测鉴定方式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必要时应有选择地对损坏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进行结构复核验算,将检测和复算的数据资料分析整理汇列成文字图表,对检测结果的描述要准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