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地震、火灾、煤气爆炸、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需要鉴定人员第一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严重受损的程度,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三穗优质工程检测鉴定此类型鉴定需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99)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三穗工程检测鉴定厂家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鉴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鉴定方法。
在进行房屋建筑结构的检测鉴定之前,首先需要了解房屋建筑的具体情况,明确检测鉴定的根本目的和具体要求,对委托信息进行详细记录。了解完房屋建筑的设计情况之后,需要对现场进行勘察和调研,如果是已经使用过的房屋建筑,三穗优质工程检测鉴定需要对相关使用人员进行调查。技术人员需要将检测鉴定的大致范围、具体方面和相关的标准确定下来,将细节敲定好然后才能签订检测鉴定合同。工程检测鉴定厂家签订合同或协议后,检测鉴定人员就需要对房屋建筑的施工技术、材料、过程等进行调查,对建筑的主题结构进行现场实体检测鉴定数据采集。并对所有数据进行建模分析,通过数据分析进行判断,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建国初期,我国基本上没有什么现代的检测手段。直到六十年代中期才开始进行混凝土强度的非破损检测方法的研究。七十年代中期,原国家建委把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技术列入了建筑科学研究发展计划,三穗工程检测鉴定组织力量进行攻关。到八十年代中期,第一本全国性检测规程《回弹法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23-85)问世。此后,工程检测鉴定厂家关于混凝土强度及缺陷的检测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持续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关于混凝土强度的检测已有回弹法、超声法、钻芯法、拔出法和灌入法等,以及由上述基本方法组合而成的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回弹综合法等。
建设工程案件由于其具有的专业性、复杂性,争议事实的认定往往依赖于司法鉴定。但在立法层面,三穗优质工程检测鉴定尚未针对建设工程的司法鉴定作出统一的规范性标准,实务中对鉴定性质的认识亦常存在偏差。这一方面导致部分案件审理机关以及诉讼参加人产生诸如“鉴定的归鉴定,法律的归法律”此类的误解;另一方面,工程检测鉴定厂家也造成即使足够重视鉴定,亦缺乏参与的方法和指引,无所作为。本文基于上述问题,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性质出发,立足现行法律规范,简要论述该类鉴定的具体审查方法,以期为实务中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较为系统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