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鉴定的整体程序
房屋结构的检查、检测和鉴定程序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鉴定机构可以根据鉴定的不同要求对鉴定过程进行调整。
1、接受委托并进行初步调查。主要内容包括:1)收集和查阅房屋设计或竣工的相关信息。2)调查房屋使用和维护历史,包括:施工、历次维护、加固、改造、用途变更、灾害、使用条件和荷载变化、房屋结构损坏和缺陷等。3)调查现场,根据图纸和数据检查房屋结构和结构;调查房屋结构的使用条件、内外环境、缺陷和拆迁改造,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4)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5)检测鉴定后,应明确重新鉴定的原因和目的,收集前次检测鉴定的相关信息(时间、内容、方法、结论等)和争议焦点。
2、提出详细的检查、检测和鉴定计划。根据房屋结构的特点、初步调查结果和委托人的要求,制定相关标准。
3、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应明确约定房屋鉴定的目的和范围,以及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信息。
4、现场检查和检测。根据检查、检测和鉴定方案,对房屋的使用条件进行调查,对房屋的场地、地基、上部结构和构件进行检查和检测。
5、结构验算和分析。根据现场检查和检测结果,根据鉴定要求对房屋结构和构件进行验算分析;验算分析方法应符合相关鉴定设计规范的规定。
6、现场检查检测结果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以实际检查检测结果为准;检测数据不足或检测数据异常的,应进行补充检测;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负荷试验或模拟试验。
7、鉴定评级应根据现场检查、检测和验算分析结果,按照相关鉴定标准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对被鉴定房进行评级。
8、房屋鉴定报告主要由封面、房屋概况、检测鉴定依据和检测设备、检测鉴定范围和内容、现场检查和检测结果、审查结果、房屋损坏原因分析、鉴定评级、鉴定结论、处理意见等组成。鉴定报告中的鉴定评级、鉴定结论、处理意见等部分应根据不同鉴定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